2011年11月25日 星期五

公平的花紅

到了年尾,不少公司都會評核員工一年的業績,並計算大家可得的花紅。不過,大部分朋友都不會對自己得到的花紅感到滿意或高興。當然,沒有人會嫌錢腥,總希望派得越多越好;然而,大家也明白公司派多少花紅與賺多少有關,所以問題不在花紅的大小,而是花紅的分配。

認識一間基金銷售公司,銷售員的花紅是根據他們旗下的客戶在過去一年裏資產的增長百分比來釐訂的。於是有老一輩的銷售員認為,他旗下的客戶都是老客戶了,資產不會增加很多,而且基數大,增長的百分比一定沒有那些新客戶那麼高,所以不公平。他認為花紅應該以旗下客戶的總費用收入來釐訂,因為這才反映出銷售員對公司整體收入的「貢獻」。當然了,擁有更多大客戶的老銷售員,由於總資產多,自然總費用收入亦較高,按這原則而分到的花紅亦會較多。

維護現有制度的年輕銷售員認為,這個制度才充分反映員工的「努力」或付出。銷售員並沒有權選擇自己跟進那些客戶。不少大客戶早就給老員工佔著,於是新加入的銷售員便要辛苦地「跑」一些新客戶回來。這些新客戶一開始並不會將所有投資的錢交給你,而是要慢慢建立對你的信任,過程中銷售員亦要付出不少心血。這跟老銷售員與老客戶「飲下茶、食下飯」便「袋袋平安」地有穩定的收入,不能同日而語。

老銷售員認為,如果而用付出多少「努力」來作分紅的基礎,那乾脆讓大家拿過去一年見客的紀錄出來,用見客時數定花紅。這時,另一位銷售員聽得有點不耐煩,索性提議把花紅「平均」分掉便算了,反正公司是一個團隊,一年之中銷售員不時要互相幫助,賺到的錢其實大家都有份。好像新銷售員便因為不熟悉產品與流程,而請教過老銷售員幾次;老銷售員亦因為不懂得用試算表為客戶做投資分析,而請教過新銷售員。若要如此斤斤計較,這些「努力」或付出又要如何計算?

新銷售員與老銷售員卻一齊反對,認為這樣即是「大鑊飯」,完全失去了花紅的激勵作用。大家自然便不再努力工作了。那位不耐煩的銷售員卻認為,花紅雖然是「平均」分,但大家以後可以合作去擴充個「餅」,讓大家都分多一點。花紅仍能「激勵」大家去努力,卻又不會讓公司員工分裂甚至互相攻訐,反而讓大家更團結,不是更好嗎?何況「跑數」的努力與收入,往往不成正比。幸運的話,遇上一位急需投資移民的客人,二話不說便拿一千萬給你;倒霉的話,遇上歐債危機,「煲」了很久的客人臨陣退縮,功虧一簣。所以,無論你用什麼方法分配花紅,也許都不比抽獎更公平。

這個討論牽涉的問題,是典型的「分配正義」(Distributive Justice) 的問題。你又認為那一個方案最公平呢?歡迎大家來信分享,下回再續。

原文連結:http://weekly.jobmarket.com.hk/Repository/JobMarket/2011/11/25/Res/PDF/Pg0059_s_00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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