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3日 星期五

品味生活


工作孕育出怎樣的生活才算有「品味」?相信每個人的答案都不一樣。不少人覺得,工作最大的目的在賺錢,好的工作就是能賺很多錢,賺很多錢的目的在於過更好的生活,那「品味生活」必然要花很多錢吧?

然而,不少朋友由以前的幾千塊薪水,苦心經營到今天身家上千萬,每天仍然是在快餐店開始、茶餐廳結束。有時忙到連吃晚餐的時間與胃口都沒有,隨便啃掉兩塊餅乾又一餐。要過這樣的生活,又那需工作得如此辛苦、賺那麼多錢?

又有不少朋友自詡懂得花錢,對生活中的衣食住行都特別講究。事實上,電視如此多的飲食與旅遊節目,正正反映出香港越來越多中產、甚至千萬富翁,正在尋找更有「品味」的生活、更有「品味」的花錢方法。

不過個人認為,大家只要能夠無視社會的眼光與風氣,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做自己喜歡做的東西,便算得上有「生活品味」了。有朋友因為小時候沒錢沒機會學鋼琴,現在竟與小兒子一起練習,還考到四級。難得的,是他不怕別人笑他如此年齡還學琴,因為,他享受。

又有朋友喜歡做義工,做了十幾年的善終服務,每星期去探訪垂危的病人,亦經常到殯儀館安慰哀傷的親友。不少人認為,做義工最好幫那些有將來的人,好像被遺棄的嬰兒、邊青、康復中的病人等等,但她不理別人的價值觀,因為她認為花這樣的時間,值得。

更有朋友喜歡道教科儀,愛上了不同儀式裏曼妙的動作與悅耳的吟誦,因而皈依了道教學做道士。我個人覺得,學做道教科儀,比起花幾百萬去學跳拉丁舞,可能更為形格。至於這樣的生活是否「品味」,實在見仁見智,但這些朋友肯定是在用工作去支持自己一些喜歡做的事,而且在這些事情上花的心機、精神和時間,往往比正職還多。

這些「課外活動」都不用花很多的錢,卻勝在「與眾不同」。人嘛,也許就在幹些與眾不同的事情上定義自己。否則個個都只是上班下班、食飯看戲、手執 LV、等待 iPhone 5,看見樓價升又不敢賣、看見樓價跌又沒能力買,有身孕的爭病床、有兒女的爭學位,有車的擠東廊、無車的擠地鐵;漸漸我們都變得面目模糊,隱沒在人群之中,迷失了自己。

原文連結:http://weekly.jobmarket.com.hk/Repository/JobMarket/2011/12/23/Res/PDF/Pg0036_s_0036.pdf

2011年12月9日 星期五

朝三暮四

上回提到,如何分花紅才算公平。對於這個問題,退一步想,僱主為什麼要理會員工的意見呢?說到底,合約裏並無列明每年要出多少花紅給員工,亦無解釋計算花紅的方法。僱主與員工是在雙方自由地同意下簽署了這份合約,就算僱主完全不派花紅,又或者亂派花紅,好像只派給平日最懂「擦鞋」的員工,員工都無從申訴,亦不能告上法庭,員工亦能隨時選擇離職,另謀高就。

僱主之所以要思考花紅的分配是否「正義」(Just),除了是想挽留好的員工外,更重要的是想激勵員工,提升士氣,最終增加公司的整體產出與收入。如果員工覺得公司的分紅制度不公平,那大家便會採取消極工作態度,一心寄望不用工作卻能分享別人的努力成果,所謂「搭便車效應」(Free Rider Effect) 或「社會閒散效應」(Social Loafing)。

心理學家發現,一個人拍掌的時候,能有四十分貝,但兩個人拍掌的時候,並沒有八十分貝,而是打了個七、八折。人數越多,打折越多:這便是「社會閒散效應」。要大家都出全力,首先要能分辨出每人貢獻了多少分貝,並把這訊息回饋給拍掌者。其次便是公平地獎勵他們。

這裏有個關鍵,就是如何才算「公平」,也就是我們上回在討論的問題。剛才提到,員工消極工作,是因為他們「覺得」制度不公平。這個「覺得」就是關鍵。莊子便曾講過「朝三暮四」的故事,大意是養猴子的人一向都在早上派四顆栗子、黃昏時則派三顆,有一天想改成「朝三暮四」,猴子們便大怒。這不是因為養猴人少派了栗子,而是猴子們「覺得」收少了栗子。

因此,要公司的猴子們「覺得」花紅派得公平,不單要看分多少,也要看怎樣分,以及分的手法。上回提出了以「貢獻」、「努力」或「平均」為基礎,都合情合理。無論那一個方法,都算得上是為「分配正義」(Distributive Justice) 作出的努力。關鍵是這個分紅的方法一定要在年頭解釋清楚給員工知道,無論年中發生了什麼事,都不能再改,年尾則真的依那方法分紅,這則是「程序正義」(Procedural Justice)。不少機構會每季因應市場的變化而調節銷售額與預算 (Rolling Budget),目的也是在提升「程序正義」,證明給員工看,預算與花紅的調整並不是任意的,而是有清晰的制度的。

最後,是公司分紅給員工的態度。公司絕對有權無聲無色地把錢存入你出糧的戶口,也可以正式印一封信給員工。但更好的做法,則是由老闆親自花十多分鐘,一對一、面對面地把信交給員工,並藉機感謝員工過去一年的努力與指出可以再改進的地方。這份誠意往往比花紅的多少重要。員工工作,不只是為了工資,也為滿足感、朋輩尊重和自身成長等等無形的回報。因此,老闆與員工如何溝通,變成了第三種最常被忽略的正義:「人際正義」(Interactional Justice)。簡單點說,員工表現好,老闆卻仍然「黑面」,那花紅再多,員工都會覺得「不公平」。曾任職一間公司,派花紅是無聲無色的,我老闆竟自己為每一位員工準備一封信,感謝大家,這便是「人際正義」。

說到底,「公平」與否,是一種「感覺」。

原文連結:http://weekly.jobmarket.com.hk/Repository/JobMarket/2011/12/09/Res/PDF/Pg0060_s_0060.pdf